有意投考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職位人士請報考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八月四日公布將於二○二二年九月展開新一輪招聘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的工作。
上述職位的申請者必須具備以下成績,方符合相關的入職條件:
(一)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的二級或同等成績;
(二)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及
(三)《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或專業程度職系)的及格成績。
有關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詳情及相關網上申請系統,將於申請時間內上載至公務員事務局網頁。至於二○二二至二三年度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職位的招聘詳情,將於九月另作公布。
就所有由二○二二年七月一日起刊登的公務員招聘,所有申請者無論是否曾於過往的公務員招聘中參加由公務員事務局或個別局/部門所舉辦的《基本法》測試,均須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成績。換言之,任何欲應徵上述職位的人士,必須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並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由於上述職位的申請者並不會被自動安排參加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尚未具備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的申請者,亦應報考是次綜合招聘考試的相關試卷。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會在香港及暫定於北京及六個海外城市舉行,詳情載列如下:
舉行地點 | 申請時間 | 舉行時間 |
香港 | 八月五日至 | 十月八日及十五日 |
北京、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暫定) | 稍後公布 | 十二月十日 |
所有綜合招聘考試及/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申請人只能選擇在香港或上述香港以外的其中一個城市應考。
公務員事務局可能會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的疫情發展,調整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安排。請留意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tc_chi/recruit/cre/949.html)內公布的最新考試安排。
資訊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
詳情請瀏覽以下網址: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08/04/P20220804005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