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香港以外地區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紙本形式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接受申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於香港以外地區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
紙本形式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
接受申請
暫定舉行日期:2025年11月29日
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區升學或居住的香港考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將於七個香港以外城市,即北京、上海、倫敦、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舉行綜合招聘考試及紙本形式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申請人可選擇應考是次考試任何一張或多張綜合招聘考試試卷及/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試卷。
綜合招聘考試:
綜合招聘考試包括三張各為45分鐘的選擇題形式試卷,分別是英文運用、中文運用及能力傾向測試。申請人可報考任何一張或多張試卷。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應先取得有關招聘廣告訂明所需的考試成績。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測試為30分鐘選擇題形式試卷。
申請資格:
持有大學學位,或符合申請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或將於2025-26或2026-27學年獲取大學學位的資格(不包括副學士學位)。
申請方法: 在2025年10月3日下午11時59分前(香港時間)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chi/cre.html)的網上申請系統遞交申請。以郵寄、傳真、電郵或其他方式遞交的申請將不獲處理。 |
查詢 :
電話: (852) 2537 6429 / 電郵:csbcseu@csb.gov.hk
請瀏覽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chi/cre.html)查閱有關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