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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簽署《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共同推進57項措施

來源:香港 時間:2020年11月02日 瀏覽次數: 【字體: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十月三十日)以交換文本方式,與廣東省省長馬興瑞簽署落實《粵港合作框架協議》2020年重點工作(2020年重點工作),在優勢互補、互利雙贏的基礎上,共同推進涵蓋八大主要範疇的57項措施。

  政府發言人表示:「2020年重點工作繼續以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規劃綱要》)及進一步深化粵港兩地合作為方向和目標,內容多元並涵蓋八大範疇,包括:

  (一)跨界基礎設施建設及通關便利化;

  (二)共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三)促進現代服務業合作(包括金融業合作、專業服務、文化和旅遊合作);

  (四)推進教育、人才和青年合作;

  (五)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

  (六)共建優質生活圈;

  (七)攜手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以及

  (八)推進重點合作平台。

  2020年重點工作內的57項措施,經香港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商議決定,目的是進一步便利粵港居民交流、改善兩地居民生活質素、推進創新及科技發展、加強不同界別和產業合作,有助粵港兩地合力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支撐引領作用。個別範疇內的重點工作項目包括:

  —— 研究完善港珠澳大橋跨境車輛通行政策及有關出入境政策;

  —— 落實好財政科研資金跨境使用政策,進一步便利資金跨境撥付;

  —— 繼續深化落實在業務範圍、股比限制、經營地域、資質條件等方面放寬對香港服務業的准入限制;

  —— 研究擴大香港居民代理見證開立內地個人II、III類銀行賬戶試點銀行範圍,優化相關開戶服務程序,推動遙距開戶;

  —— 完善香港居民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考試等政策,保障香港居民隨遷子女按規定享受居住地教育基本公共服務;

  —— 建立健全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在信息通報、防控舉措、口岸對接等方面及時溝通,加強工作協調和對接;

  —— 優化落實便利香港居民在粵購房政策措施;

  —— 推動滿足相關條件的在粵未就業香港居民在居住證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享受相應待遇和財政補貼;及

  —— 支持粵港企業及專業界別加強合作,為兩地業界提供項目信息與機會,鼓勵香港企業加入廣東「走出去」產業聯盟等。

  發言人表示:「香港特區政府會盡快與廣東省政府合作落實2020年重點工作各項措施,積極推進大灣區建設。」

  粵港合作聯席會議於一九九八年成立,香港與廣東並於二○一○年經國務院批准後簽署《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為雙方確立明確的合作機制。中央政府於二○一九年二月公佈《規劃綱要》,標誌着粵港合作在大灣區建設框架內邁上新台階。香港特區政府會繼續加強與廣東省政府合作,就雙方落實《規劃綱要》的工作及進一步深化粵港兩地合作,訂立明確方向和目標,並積極尋求政策創新和突破,為粵港兩地居民開創更多發展機遇。

  

《粵港合作框架協議》2020 年重點工作,全文請瀏覽以下網址:https://gia.info.gov.hk/general/202010/30/P2020103000489_353150_1_1604046306676.pdf

  

新聞來源:GovHK香港政府一站通

詳情請瀏覽以下網址: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10/30/P2020103000489.htm